投诉内容:
我岳父一直用的一个移动号码,在今年2月底发现刚充了话费没多久就停机了,还欠费几十块,到营业厅才发现在2009年10月被一个陌生人办了一个统一支付业务。从2011.1.1到2013.1.1总共我方充得话费被对方消费了600多元,之前一年多时间的数据移动公司说没有。他们就只同意退回近两年有数据的话费,之前的就不管了。后来,通过媒体,他们同意从开始被人绑定统一支付开始退换话费。但是我有一个疑问?????就是我看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里面不是说按照双倍赔偿的吗?移动的说,这个话费不属于收费误差什么的双倍退换之列的,他们总公司里面同意过口径的。消法里面不是也说过经营者不能通过任何形式让自己免责或者减轻责任的。??????义乌当地同年哥讲新闻刚刚昨天报道过这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