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内容:
2013年4月16日22:10通过发短信查询手机上网流量,结果显示流量超额,并造成36.14元的手机上网费用,然后我就关机睡觉,准备17号早上处理此事。4月17日早上先将手机卡放进非智能手机,然后通过电脑上网查询流量使用情况,10:48分结果显示手机上网流量费44.63。打电话给联通客服投诉,结果是2G用户没有流量提醒设置。也就是说我超了就是超了,人家不会提醒你,用超了活该。
在这里我有两个问题:
第一,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有知情权,经营者有告知义务,为什么我的包月流量即将用完之前,联通不进行告知?告知义务是如何履行的?为什么3G用户告知2G用户就不告知?消费歧视吗?
第二,在4月16日22:05到4月17日7:00,手机一直处于关机状态,7:00到10:48非智能手机一直静止放在桌子上,为什么会产生44.63-36.14=8.49的流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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