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内容:
4月初在东莞保利红珊瑚认购了一套商品房,并交付了定金2万, 当时售楼处未出示正本合同及附件协议,一星期后我去签订合同时,他们第一次拿出了正式合同,我仔细的看了这份合同,发现了两个问题:一是交房标准以《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为准,而不是业界通用的《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而且合同中说业主不能因开发商未提供《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而拒绝收房。我通过网络查询这两个证明的区别,《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是建设,监理,施工,勘查,设计单位联合出具的合验证明,没有这个备案表所交的楼房就是“黑楼”,工程质量难以保障。
二是装修协议笼统的将使用材料描述为“名牌”、“高级”,这样模糊的字眼,而且协议中还说明后期可以根据美观或其他原因更换设计与材料,不需知会购房者。
在与开发商的交涉工程中,开发商说已签订认购书,就必须签订买卖合同,否则不退还定金,逼我接受他们的霸王条款。
所以现在要么被他们胁迫着签不平等的合同,要么就损失了定金。
我现在只想退回我的定金,请你们帮忙,附件是我的认购书及收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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