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去向
投诉单位:长春国际贸易
投诉内容: 2013年5月5日在长春国贸(重庆路)Tata专柜购买了一双男鞋,回家后穿了一天觉得不舒服,想换一双大一号的,于5月9日去专柜换货,售货员认为鞋已经在外面穿了,因此不能退或换。后来与商场经理协商,商场经理也认为在外面穿过的鞋就不能退换了。购买此商品仅仅四天的时间,商品在没有遭到损坏的情况下,商场应该给予退换。商场以这种不合理的理由来搪塞消费者,这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特提出申诉,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做出相应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