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内容:
本人通过携程在网上订购九张2013-05-19从成都至无锡的机票,订单号:631246134,631245348 ,注明需要邮寄行程单。携程官网上显示行程单如果在2周内仍未收到,可以拨打服务电话有专人处理。 两周后本人仍未收到行程单,与携程客服联系后反馈可以补开发票。本人于2013-06-06与携程客服确认了开具发票的抬头,携程以快递到付的形式寄出。本人于2013-06-09收到发票,发现两张发票抬头有问题,于当天联系携程客服,携程客服电话录音确认系由于其工作人员疏忽导致,承诺会将正确发票立即寄出。但从2013-06-09至今,仍未收到正确发票,在此期间本人与携程客服主动多次沟通,得到的反馈如:我们需要确认,负责此事的人员没有上班,已经确认会在当天或者第二天寄出,会主动提供快递单号等等,但至今携程客服竟都无法确定发票是否开具并寄出,携程这种做法直接导致本人无法及时报销,须要自己承担共RMB1820.00的费用。本人需要携程提供对此事件的书面解释,并提供经济赔偿包括须自己承担的无法报销费用,通话费用,快递费用,以及在此事件上所花费时间和精力的精神损失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