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内容:
我是中国电信的宽带及手机用户。
于2013.07.21和2013.07.22两天产生大额的手机上网流量。
与当地电信服务人员沟通后了解到,本人的信用额度只有130元/月,而超出额度后的流量费总共计260余元。
当地电信表示,他们只接受由客户承担损失,而我不能接受,理由如下:
在超出个人信用额度以后,产出的费用应由电信运营商承担,比如一张信用卡只有3万的限额,超出3万银行应该不允许客户使用,如果银行此时未能及时阻止,银行应有责任。
现在的手机大部分是智能机,而用户在面对 繁杂的操作时有时并不专业,时有点错的情况,这时需要网络运营商拿出良心,帮助用户止损,而不是完全由用户负责。
相比之下,联通和移动对待用户就不是这样的态度。
希望电信在做大做强的同时,要考虑作为一家企业应承担的社会责任和社会影响力,成长为一家有责任、讲信用的企业,而不是只顾眼前利益、推诿责任的无赖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