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内容:
北京路劲隽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办理房产证之前(2013年8月31日收房之时)违反国家行政法规强行代收并占用国家契税金及住宅专项维修基金,并将此条款强行列入“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中,损害国家及买房人利益;北京路劲隽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买房人已经结清房款的情况下,在购房合同附加条款中又额外增加了以“契税”与“住宅专项维修基金”为收房条件的格式条款,且北京路劲隽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格式条款提供者)没有采取合理的方式提醒注意缴纳的方式及对象,限制了买房人缴纳契税及住宅专项维修基金的权利(只能在收房时缴纳),剥夺了买房人在开发商准备好办理房产证所需的除契税外的所有其他条件后再去缴纳契税的权利。
契税及住宅专项维修基金应由买房人在北京路劲隽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准备好办理房产证所需的除了契税以外的所有其他条件后自行缴纳,不应该成为在买卖双方已经结清房款后收房的附加条件。希望领导可以为我们这些刚需购房者主持公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