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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单位:苏宁易购
投诉内容: 我于2013年9月6日在苏宁易购网站购买尼康D7000单反相机,订单号4004108162。物流显示物品已在武汉仓库进行配送,可是送货师傅说不送,随机联系客服,客服表示说不会发货,赔偿300元购物劵,我当即表示不同意。送货时间一改在改,我要的是相机,并非你苏宁的购物卷,。改到19号 又改到21号,现在有给改到23号了,希望315给予帮助,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