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内容:
10.1在唯品会上下单买了三样东西,货收到后发现其中一件衣服不符合自己的期望要求退货,唯品会收到货后进行了退款操作,但是把这家你衣服的价值进行了三份拆分,其中的83%可以提现,12.5%的货款给的却是代金券,理由是我下单的时候用的是代金券,现在退货了,那代金券要还给我,(在此说明一下在我用的那张代金券在10.2那天都已经过期)现在唯品会拿过期的代金券延长了不到10天的时间里要我消费280元才能使用这个代金券,也就是在10.17号代金券就不能使用了,这就是所谓的退款,据理力争的时候唯品会的答复却是抱歉,网站是这么规定的,邮费也是礼品卡,什么都是跟网站绑定,这不是明摆着强制消费吗?这不就是让顾客平白无故的损失资金吗?这不就是变相欺诈吗?难道我的货款我还要征求网站的同意怎么使用吗?这难道就是做生意的诚信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