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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单位:南安市码头镇镇区改建有限公司
投诉内容: 我的房子是2012年1月份在福建省南安市码头镇买的,按揭银行把余款结清。当时房地产商: 南安市码头镇镇区改建有限公司说暂时没有发票,后来几次索要发票均已任意借口敷衍,购房合同已经签订快有2年了,有开发商开的收据,请问该如何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