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内容:
本人与2011年花500多块钱办理电信合约计划。(买500多元手机,然后以我电信总帐户每月消费的百分之三十五返还,分二十四个月返还。)2013年因为手机早已坏,并合同到期。本着对电信的信任于是我又花1000多元办理了电信合约计划。但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与电信签定的合同发生了变更。(买1000多元手机,然后以我电信单个手机帐户每月消费的百分之三十五返还,分三十陆个月返还。)如果按照这样的合同,对我来说是不划算的,并等于多支出了。于是我通过10000希望电信可以给我一个合理的解释。
但10000号的回复是:我自己签定的合同没有任何问题,并必须履行合同。关于之前合同变更的内容也因为我的签定,就认定我必须承担责任,并称没有办法解决。
在投诉无门的情况下。先通过315频道进行投诉。希望得到合理,公平,公正的对待。
我也知道想我这样的小事一般是得不到解决的。这个我也认了,但我不希望更多的人去被动的,并被欺骗性的签定合同。去承担损失和责任。这不是一个国有企业该干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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