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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单位:中国四川移动公司

投诉内容:
我是四川达州渠县移动的用户(移动号码为15281873926),并没有办理手机上网套餐。前不久,在安装宽带时移动公司送了个智能手机,便将卡安入新手机使用。但最近查询话费发现2013年8月上网费为380.48元,2013年10月上网费为34.98元,2013年11月上网费更达到500元。但2013年6月和7月上网费均为0元。8月份的上网费出现异常的巨额电信费后,移动公司并没有及时通知我。导致2013年11月再次出现异常的巨额上网费。我马上打电话给移动客服反应情况,但移动公司一直以自己上网消费了为由没有退还巨额的上网费。前几天又再次投诉,渠县移动公司工作人员告诉我已上报到上级部门,正在核查中,但说定不了什么时间能处理好。 国家在《电信条例》中第三十四条中规定: 电信用户出现异常的巨额电信费用时,电信业务经营者一经发现,应当尽可能迅速告知电信用户,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我要求移动公司退还这不合理的巨额上网费91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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