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内容:
我于2011年12月26日和27日分别在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工商银行营业厅存入4000元和8000元,存期一年,到期转存。我有个习惯,每次存款后都做存款日期和取款时间记录。
2013年12月27日,我到银行办理了存取款手续后,转天闲暇时我核兑了存款利息,发现银行是按一年利息结算的。随后我到银行询问,银行2天后给我提供两张存单的复印件,我对此复印件存在异议,要求看原件,银行以行内规定,存单入库后任何人无权查阅。
几经磋商,仍无结果,万分无奈!!!难道银行提供给储户存单的原件就这么难吗?我们储户连确认自己存单真实性的权利都没有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