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内容:
本人购买了浙江万马房地产公司扬州分公司开发的万马滨河城小区的楼盘,位于江苏扬州市东花园路111号,房屋从交给我们第三年开始南北窗户一直处于漏水状态,经物业协调找到开发公司多次进行维修没有效里,后开发商一位姓朱的及原物业公司的一位主任及本人三方协调,窗户修好开始交物业费,但我一直认为这样下去也不是个办法,窗户所对着的墙面及窗户边上到处损坏,后来的好几次维修时都保证是最后一次维修也是没有效果,上次维修时把窗户上的所有玻璃全部拆下处理,并保证是最后一次,结果是漏得更严重。特此投诉贵平台进行监督,能协调该房产公司尽快进行修复;要求房管局积极履行相关职能,切实维护公民合法权益!! 希望得到国家有关部门的鼎力支持!我们全家表示由衷地感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