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内容:
我在2013年8月11日在淘宝网(店家名称:天一液晶专卖)购买了一台液晶显示器,价格400元,在收货后发现机子有问题(有亮斑),便有了要求换机的要求,但是卖家要求消费者支付运费,我一直感觉应该是卖家机子有问题应该卖家支付运费,如果是消费者的主观原因不满意要求退货的,应该是消费者承担运费。
但是卖家说这个不是卖家的原因,是你没看清我们的介绍,我这才发现我只顾看上面的大体字和价格了(HKC/阳光数码19寸 18.5液晶 18.5寸液晶显示器 18.5寸 1963 400元)。没有看清下面的宝贝描述,上面写著(本机为一点亮点的机器,不影响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等字样)。我说这不是钓鱼买东西吗(这和钓鱼执法)有上面区别?
在多次交流未果后,我在淘宝网给了卖家差评。卖家这时多次打电话过来,愿意调货并承担费用或退一定差价予以补偿。当时我自己生意比较忙就耽搁了下来。过了有几天后,突然我家的手机在夜里收到6。7条短信。第二天上网上面一看,我在淘宝网的订单记录和投诉此店家的记录都被 黑客删除(应该是卖家雇佣的)。在我立即联系淘宝客服后,订单记录才恢复,但是差评记录永远也没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