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内容:
2014年3月17日与朋友共二人乘坐大理下关至昆明班车,赶晚上19:15发车的K166次列车回成都,大理到昆明300多公里,按高速公路最低限速80公里/小时,车程不超过五小时,应在下午16:00前到达昆明。17日当天,准时登上班车,车号云A.R0336,10:30发车,班车启动时已经发现打火不正常,司机打开后部引擎盖进行简单处理发动,带有故障并上了高速公路。随后的旅行中,每逢上坡就要关闭空调勉强能行驶其中熄火3次,随着行程继续,班车发生十多次半坡熄火,开引擎盖处理,还专门停车近半小时修车,在距离昆明100公里的大坪地服务区再无法启动,已经是下午18:30多,与司机协商补偿退票等无果,司机说他的职责只是送我们到昆明,至于什么时间到,他无法改变,是车的问题。协商无果,我们只得乘坐其他路过的班车赶回昆明,到达昆明是晚上20点30分,延误火车票价损失770元,而该班车并未履行合约将我们按时送到昆明。我们的诉求是云南昆明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赔偿我们的火车票损失费770元,对提供的劣质客运服务要求予以退还票款240元,并给与消费价格3倍的补偿720元,共计1730元的赔偿,并向消费者书面致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