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内容:
2014年3月28日,本人因一个长期出差任务需要购买衬衫,所以在天猫商城优衣库官方旗舰店下单购买4件衬衫。在2014年3月31日收到快递送来的4件衬衫,回家打开一看,有三件为新衬衫,其中一间严重陈旧污损,以次充好。遂与卖家客服沟通,要求赔偿。买家客服与我电话沟通,要求我先将有问题衬衫回寄给他们,以做检测。按照卖家客服要求,我将问题商品顺丰到付回寄到卖家。但是之后卖家却将货款退给我,没有任何赔偿。我便在天猫商城投诉要求赔偿,天猫客服在4月22日提出让我在48小时之内提供有效的商品检测凭证,否则不认可商品存在缺陷。优衣库客服在之前已将问题商品索回,而我也在外地出差,我怎么可能提供检测证明呢?难道他们不知道《新消法》已经实施了么?他们不知道《新消法》第55条对以次充好的销售行为有了更有力的惩罚性赔偿么?难道天猫客服也这么不懂《新消法》么?所以,我也只能投诉到这里,希望中国的《新消法》可以有效的体现,也希望所有卖家都能以中国的法律为准绳,对消费者负责,哪怕只是一分钱的消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