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内容:
我的兴业银行借记卡于4月13日晚上9点被异地ATM取款或者转账操作,共计损失15,802.00元。由于没有开通短信提醒功能,我是到4月18号中午取款时才发现。兴业浦东分行告知5~7天可查出取款地信息,有结果会通知我。4月19号去我的兴业卡开卡地,银行工作人员了解了情况说我需要的ATM取款地没有办法查出来,验证了我的银行卡,其表示这张是磁条卡,并说“这种磁条卡在外面本身就很容易被复制”让找警方处理。后面的两天时间辗转3个派出所报案,其中两家派出所均不受理,最后4月19号我的暂住地所在派出所才接手,但是也被告知他们只是负责录入以及上报到刑侦队,至于刑侦队立不立案他们左右不了。随后的几天银行没有给到我任何的反馈信息,打电话到派出所也被告知没有进展。直至今天我打兴业客服电话几经要求下才给转到高级经理,高级经理告知4月22日他们已经查出信息但却没有告知我。银行并不承认这是他们自己的安全措施不到位,一味推到警方,但是我作为一个普通的公民作为一个个体,确实很难在这两个庞大的组织间做任何的推进,而距离ATM监控录像的有效保留期越来越接近,我没有任何办法。故请求帮助,由银行弥补我的损失!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