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内容:
本人在4月16及17号在西安华宇1分别发了两件货,当时填货运单时,收货员没问我保价,就直接自己填了,一单写保价费6元,保价总金额为1000元,一单写保价6元,保价总金额为100元。然后在4月25号华宇给我打电话,说货物在路上烧了,要我准备资料索赔。在5月3号我到华宇西安1办理时,告知我按运单上的金额赔,我当时就蒙了,几千元的货,如果按运单上的金额的话,只赔1100元。后我咨询华宇总部,说每票最低保费为6元,最多赔付1500元。如货物价值不值1500,还是按实际价值来赔付。
我就不明白,为什么两张运单收同样保价费,保价总金额不同,且在没咨询客户的情况下,直接就替客户评估货物价格了?
这样的损失,难道要客户来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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