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去向
投诉单位:深圳华为技术有限公司
投诉内容: 我2014年4月29号于华为商场购了一部华为荣耀3X畅玩版手机,因缝隙和右下角漏光问题寄回商城换货。于2014年5月7日换货成功,5月11号收到换货手机,当时看到顺丰快递外包装完好,就直接签收了,拆开包裹后,发现手机左侧楞上有一个缺口。找华为官网客服要我去找顺丰开具物流证明,经联系顺丰快递,顺丰快递表明我当时已经签收,开具不了物流证明,让我找商城协商。华为商城摆明了想让我自己承担损失,因此投诉深圳华为技术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