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内容:
2013年8月底在苏宁苏州石路店购入夏普电视,9月安装,使用不到半年出现故障。
2014.04.18突然无法开机也没声音,联系夏普400后安排售后普捷伦2014.04.20上门,现场未能解决故障表示需拿走修理。
数日后取走故障电视,后多次电询普捷伦何时能修好,答复已送至上海返厂修理中,但无法告知故障原因,只说无配件!
今电询售后依然无果,不能给到时间!前后近一个月,还没消息,望协助处理,感谢!
52LX640A为在售现货机型,所谓没有配件的理由太牵强,再说已返厂,还会缺配件?
诉求
附《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部分条文:
第十二条 在三包有效期内,因生产者未供应零配件,自送修之日起超过90日未修好的,修理者应当在修理状况中注明,销售者凭此据免费为消费者调换同型号同规格产品。然后依法向生产者、供货者追偿或者按购销合同办理。
因修理者自身原因使修理期超过30日的,由其免费为消费者调换同型号同规格产品。费用由修理者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