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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政府债总体水平不高 专家:地方债集中爆发无依据

发布时间: 2012年06月11日 11:11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 人民日报

 



  有效防范化解风险

  妥善处理存量,严格控制增量

  “虽然目前我国政府债务总体上安全可控,但我们绝不能掉以轻心、放松警惕。在一些局部仍存在着比较高的风险积累,需要相关部门在通盘考虑全局的情况下,聚焦高风险区域和项目,推动有针对性的应对措施,来防范地方债务风险。”贾康强调。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指出,要按照分类管理、区别对待、逐步化解的原则,继续妥善处理存量债务。同时,把短期应对措施和长期制度建设结合起来,严格控制地方政府新增债务,将地方政府债务收支分类纳入预算管理。

  记者从财政部了解到,到今年2月,全国已基本化解完了2005年以前发生的农村义务教育债务,共惠及280多万农村债权人。同时,我国将加快推进清理化解乡村垫交税费等公益性乡村债务试点工作。内蒙古等12个试点省份要确保在今年底前基本完成化解乡村垫交税费债务任务,其他省份从今年起用两年左右的时间基本完成全省清理化解乡村垫交税费债务工作。中央财政建立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安排专项补助资金,对地方化解乡村垫交税费债务给予补助。

  贾康认为,化解地方债务风险,还需要兴利除弊,进一步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改革的重点是要继续推进财政层级扁平化,使“省直管县”、“乡财县管”覆盖到更大的范围。财政层级扁平化,既有利于解决地方政府财权与事权不匹配的问题,也有利于加强对地方政府财政收支的有效监管。截至2011年底,全国已有27个省份对1080个县实行了财政直接管理,2.93万个乡镇实现了“乡财县管”。

  贾康建议,加强地方债监管和制度建设,还应积极稳妥推动地方阳光融资制度的形成,使地方政府举债公开透明,置于公众监督之下。以地方政府自行发债等阳光融资,替代、置换“融资平台”等隐性负债机制,从根本上控制和化解地方债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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