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内容:
投诉:广东电信深圳公司
案由:去年年底网络到期,电信的电话打过来,告诉我办理某某套餐,上网费用优惠。当我同意之后,又告知,必须捆绑一个上网手机号码,每月需要缴纳一定费用,但是并未告知这一绑定的是2年期限。后来我咨询,为什么我办理一年的网络资费,需要绑一个2年期限的附属合同。无答复。
另外,“送”的上网手机,2选1,其中中兴品牌的,缺失记忆卡,华为品牌的,居然没电池!电话咨询中,客服回答,“就是这样的”!请问有商家出售手机商品的时候,会没有电池,没有记忆卡??
而且,我办理的网络,是带无线网的,但是给我的MODEM不具备这功能。工作人员说,具备无线功能的MODEM暂时缺货,当有的时候再来更换。到现在已经过了3个月,也是无下文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