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
第三章 电信服务
第四十一条
第二款:不得限定电信用户购买其指定的电信终端设备或者拒绝电信用户使用自备的已经取得入网许可的电信终端设备;
第三款:不得违反国家规定,擅自改变或者变相改变资费标准,擅自增加或者变相增加收费项目;
那么我的路由器交换机等终端设备可以提供正规税务发标以证明这是正规行货。而你们联通公司又是根据哪一条法律来限制路由器的呢?当然我用路由器的目的就是多机上网,不然我用路由器做什么。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没有找到这一条。那么当联通的规定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相抵触的话,谁的优先权更高?
如果封杀路由器,禁止用户通过路由器共享上网,那便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不符合等价有偿的原则,显失公平。再则,用户使用路由器上网,是在自我内部分配网络资源,并没有额外损耗电信的宽带资源,试问我买的2M的带宽,我用路由后你多给我了吗?反过来问:我的2M带宽你给我够吗?封杀路由器控制共享上网的规定与法与理都站不住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