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内容:
去年底我车发生事故,我全责;我车无保险,对方前脸中网破损,保险杠有划痕,其余未见损坏对方车主选择良乡4S店店内员工王术菊对事故车外观进行拍照,也知道我方无保险,1月6日,对方车主通知我们车已修好要交钱,共52948元,1月7日,对方已将车提出使用;我们提出要维修清单,1月9日4S店打印一份结算清单,金额共52948元,工时费5884元,配件47064元,2月9日,王术菊又提供给我们一张结算清单,总金额52948元,工时费7038元,配件45910元,我纠结了?细比较两张单,工时费第二张比第一张少一项,钱还多了,配件相比,单价、项目不同了,如转向灯为89元,第二张就变成了127元,而且第二张还少要了一个转向灯,我们找4S店经理反映,对方说还没形成最后结算,内容可以编,这是潜规则。3月9日,车主前去结账,结果总额变成了49941元,我彻底无语。综述:几份结算单是在车已修好并提走的前提下出具的。篇幅有限,其中的故事很多,很有意思,一汽大众的态度耐人寻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