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内容:
上海电信(“电信”)是华东师范大学闵行校区本科生公寓及研究生公寓的唯一网络接入服务提供商,但“电信”却未能以合理公平的合约对待客户。
投诉1
“电信”为了推销其天翼手机服务,只允许华师大的学生以“参加天翼套餐赠送宽带”的方式来购买宽带服务,而不提供任何其他的选择,更不允许单独购买其宽带服务。此举显属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9条的规定,是剥夺消费者的选择权。
投诉2
“电信”利用其垄断地位,单方面施加不合理的合约条款,条款原文为
“为确保信息安全,上网用户必须实施实名制登记,用户所申请的校园宽带业务,一个宽带账号同时仅支持一台电脑上网。未经中国电信上海公司同意,使用超过规定数量的电脑同时上网的,中国电信上海公司将无法保证通信质量。”
不仅如此,“电信”采取了超出合约订明的条件行事。我在将电脑、手机同时以路由器连上宽带后,所有网页会被自动重定向到一个网页(证据一)。是故意地干扰、阻止用户的网络流量。“无法保证通信质量”并非是授权“电信”以此类恶意的手段处理。而“电信”推辞说这是“善意“的提醒,并拒绝恢复。
投诉3
基于前2项投诉,“电信”是滥用了其垄断地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