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内容:
2012-11-11 08:41,在被投诉单位的天猫店“ochirly官方旗舰店”购买“Ochirly欧时力2012新夏装淑女碎花印花吊带连衣裙长裙1122082380”, 成交价格484元。(订单号247786003996798)
2012-11-20,在成交后九天未发货,向客服询问,被告知衣服被“超卖”,后又于11月21日以短信形式告知被“超卖”,并强调非商家责任要求消费者“尽早申请退款”。(号码106900295200)然而,在购买记录中,每个订单的购买时间都相隔十几分钟以至一两个小时,不可能存在超卖的情况。(图2为证)
2012-11-22 18:39,以短信告知被对超卖订单给予商品价格30%最多500元的天猫积分赔偿,并派发50元的所谓“道歉券”。似乎态度诚恳。
2012-11-22 20:23,显示订单发货。但物流信息明显显示非本人订单,本人在广东肇庆,但物流方向却在泉州。(以图1为证。)可见商家为躲避赔偿,虚假发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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