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内容:
我08年1月份购买一辆长安奔奔(1.3L)轿车,12月10号的时候加完油突然就打不着火了,联系长安汽车临沂4S店维修,4S店说这款车原车带有的防盗器把我的车锁死了,需要重新换一个原车的防盗器。我不明白,发动机锁死了,解不了锁,为什么换上一个新的防盗器就能解开了。最后4S店说这款车就是这么设计的,而且这个防盗器还是不能拆掉的,要是拆掉了,车还是开不了。最后一共花了840块钱,其中拖车费50元,防盗器360元,点火线圈170元,火花塞60元,发动机解锁费200元,其中发动机解锁费是没解开也要收钱的,我觉得这对我很不公平,于是我致电长安汽车公司4008886677售后热线,而长安汽车公司给我的答复是,这款车就是这样设计的,他们只按照三包规定,包修两年,两年之后坏了就跟他们没关系了,之后的维修只能我自己跟当地4S店协商。防盗器,顾名思意就是防盗的,为什么长安汽的防盗器不但防了我们车主,还得让我们车主自己掏钱再换一个新的防盗器上去,而长安汽车和4S店的一句:这个车就是这么设计的,就可以对我们消费都不管不顾了,希望天天315能关注到我的这个事情,让长安汽车还我们车主一个公道。退修车费并道歉,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