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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单位:广州联城货运公司
投诉内容: 本人2012年9月19日本人把一批货物单号0038405委托交由广州联城货运公司发往东莞,货物到达目的地后全部货物损坏,该批货物价值3000.00元,联城货运公司不愿意作任何赔偿。天理何在啊?此事本人曾多次向广州市12315/交通局/市政府反映投诉求决无果,难道广大市民的合法权益政府就没丁点能力保障吗?芝麻绿豆大点事就通通逼受害者通过走法律途径去解决,因为受害者大多为穷苦的务工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