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内容:
2012年11月30日投资8.25万元人民币到飞尼斯金融集团做外汇交易,公司承诺公司用智能软件交易货币对,公司每手收取10美金佣金,同时无论盈亏都直接赚取20-50美金的点差。客户交易到100手时可提取账户10%资金。到2000手时账户资金随时支取。截止到2013年2月9日,账户已经够100手了,应提账户资金15000元人民币。但至今没有给提,公司以种种理由拒绝提款。
哈斯根在英国注册,金融监管号是208745,亚太地区分公司在新西兰。
该项投资系吉林省集安市刘敏引入,并负责开拓中国市场,对公司的启动和运营都很了解。目前公司不给提款,刘敏概不负责。肯定有关部门维护中国公民权益,追缴投资人的资金去向,我们怀疑这是一起有预谋的金融诈骗。刘敏就是其团伙之一。刘敏赚取了大量的资金,谭桂林系他手下的工作人员。这项金融诈骗严重的影响了中国的金融秩序,是中国公民损失惨重。目前有维权群:27359153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