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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单位:圆通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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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2013年3月25号11点40分左右打电话联系到圆通余姚分公司派件员张美玲 手机18967879591( 快件单号2883297581 )因为我是11点50分要指纹打卡才可以下班 所以要求送至我公司 但其不肯 因此匆匆忙忙的自己骑车来华联金泰百货取件 因为单位是指纹打卡下班的 所以当时并没有拆封 就匆忙签字回公司打卡去了 当回到公司 拆封后发现 除了手机数据线和耳机 就是没有手机 于是 赶紧联系了派件员张美玲 当时快件确实是外表没有破损的 我联系了卖家 卖家坚持称手机在里面的 当我请假感到余姚圆通分公司 查询时 发现快件在发件是 是0.5公斤 到绍兴分拨中心的时候 就只有0.16公斤了 这说明还没有到余姚就已经出现问题了 更不可能在我手上出现的问题 现在我已经要求淘宝客服介于调查 但需要圆通公司出一份证明 但余姚圆通公司就是不出这个证明 导致我无法获得卖家正常的赔偿 换言之 如到我手上的重量也是0.5公斤 那我百口莫辩 只能认自己倒霉 还望相关领导给一个正确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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