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内容:
我是重庆天翼龙卡套餐用户,从2013年3月25日至3月30日,漫游到武汉,手机无法正常拨打电话(除10000外,拨100次能通1次)和接听电话,严重影响本人的正常工作和业务往来。期间,多次反复向电信10000反应此种情况,电信技术人员一直未能解决。在3.30,我专程坐出租车到武汉鲁巷电信营业厅,经电信工作人员判断,是电信的UIM卡问题,在电信要求下自费支付30元异地换卡费后(在换卡前与重庆10000号沟通,其答复让我先行垫付,重庆电信将承担此换卡费),电信才恢复正常通话功能。
由于电信无法正常提供通话服务,导致本人在3月份的套餐费有157.40元未使用。后多次向电信10000沟通,要求重庆电信为提供服务不到位承担如下赔偿责任:
1.支付异地换卡费30元。
2.不能收取未使用套餐费157.40元。
3.支付到电信营业厅换卡车费、误工费及近一周时间的未正常通话导致的业务损失费。
但重庆电信10000回复,其总共只赔偿100元,后向电信62310000投诉,其再次傲慢强调此为最后定论。
基于上述,我吁请相关部门给予关注,督促重庆电信敢于承担其应付责任,合理补偿,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