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内容:
本人于4月19日寄一箱货到贵州省遵义市习水县,快递费74元+保价6000元费用30元一共是104元快费费,当时我在快递单上特别注明货到请联系客户(廖政)“务必本人签收”的字样,结果这箱货4月26日被人(非廖政本人)冒领签收!!4月27日我客户(廖政)打电话过说这箱货他本人没有收到而被其他人(签收人签名为廖郑)签收,而且我客户说并没有叫别人去代收取货物!!我打贵州贵习水县圆通快递站点电话确认确实已被人(非客人廖政本人)签收!并多次与习水县圆通经理联系无果,反倒将责任推御给我本人,真是非常气愤!!圆通快递没有确认签收人的相关信息(廖政身份证或廖政本人代签授权书)就将物品随意给别人反将责任推到发件人身上,真是可恶!
与习水县沟通无果我只好打圆通总部电话021-69777888客服人员投诉,结果也同样的回复!圆通服务实在是太差了,我的货品现在在哪里?圆通快递将货品随意给别人(非收货人本人)这种情况是不是属于丢件行为?我能否向圆通快递公司按保价6000元来索赔?我现在只要求圆通快递公司两种选择:一种是将我发过去的货品原样返回,一种是照我交的保价6000元来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