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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单位:速尔快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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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致电速尔快递(广州石基石岗东村振兴南路28号石岗物流市场055-057铺)电话39259766让业务员(联系电话13580491270)当天(7月9日)下午6点前过来取件,业务员写好派送地址后询问我里面装的是什么,我说是相机(型号:COOLPIX P310以及发票、保修单,购于香港百老汇,机身序号70041253,購買日期:28/12/2012,购买时价钱是2480元港币,由于香港购买的相机在大陆维修需要网上登记,所以资料齐全),当时我看到业务员眼神有点变化,但我看到手上的订单有理赔条约,就安心交了给业务员,谁知7月12日(收件日期是7月11日晚上7点左右)尼康公司收到货打开一看,里面什么都没有,原包装我是用透明胶封好,尼康公司发来的图片是经过快递公司重新包装,我已经致电快递公司,但快递公司称对方已签收,无法解决,今日第四日,我咨询过尼康公司,尼康说没快递员上门取证,我再次致电速尔快递,速尔快递的老板娘居然让我打广州派件员电话与他沟通,难道这些不是速尔快递该做的吗?还要我去做?太不负责任了,完全没有想过解决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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