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内容:
本人去年购置一辆圣达菲,8月2日(星期五)被一辆车追尾损坏,下午将车开到克拉玛依华清4S店,好师傅承诺1个月内修好。5日上午保险公司去定损,中午我电话咨询此事,好师傅告诉我车辆需要两个月才能修好。因4S的承诺1月修好的改变,我决定换修理店。下午取车时4S竟然收我500元的维修费。我认为不合理。
1、对方承诺后又推迟交车时间在前,应是4S失约。
2、车辆事故损毁部分拆解费不能简单写为维修费。因为未对车辆进行任何修理。
3、车辆拆解耗时不过一个小时,如理解成工时费,则工时费用太高。
当时我即对费用和发票内容提出异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