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内容:
我在德邦物流从武汉发12件货到深圳,运单号:147470221,2013年8月5日上午送到深圳,由于当天其他原因没有开箱验货,8月5日上午开箱验货时,发现有一个德邦打木架的仪器液晶显示屏破碎,找德邦物流投诉,德邦工作人员说。货物送到后超过4个小时投诉不处理。现在问题是,德邦的发货单、送货客户联都没有写明货物送到后超过4个小时投诉不处理此条款。并且收货时,送货人员也没有告知收货人货物送到后超过4个小时投诉不处理。明显德邦是故意不告知客户霸王条款。要求德邦按实际价值赔偿液晶显示屏,并在其发货单、送货客户联清晰注明损坏索赔期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