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内容:
2012年我在北京金瑞阳光 镇国寺北街店 ,办了一张为期一年的健身卡,有效期2012年11月----2013年11月。但是到今年4月开始,去健身房的时候 就发现换主人了,改名为 炫丽骄阳 健身中心,过度时期 原先 金瑞阳光的 健身卡 还可以使用,但是到2013年8月21日,再去健身,被告知,健身卡不能用了,且 炫丽骄阳服务人员 态度不好,说 他们与之前的金瑞阳光 没有任何的交接手续,意思是说金瑞阳光经营不善倒闭了,跑了,然后炫丽骄阳 重新租的这个地方经营。但是实际情况不是这样,之前在过度时期,还能见到之前金瑞阳光的工作人员,如果他们之间没有任何的交接协议和手续的话,怎么可能炫丽阳光 在此经营。协商无果。炫丽阳光的 态度是现在只能重新交钱才能继续健身,想解决金瑞阳光健身卡的事情,就没有解决办法。很是郁闷!回家后 在网上查询 了一下,北京金瑞阳光健身房的注册资金 才3万,而且是 有限责任公司,像他这样的情况,只需要承担,3万元的破产责任 就不需要承担其他的 任何责任了 ,但是他们所收客户办理预付费的健身卡的钱 远远比这个3万多的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