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内容:
一汽丰田RAV4四个月新车在半夜自燃,并在起火前2小时发生短路现象.但厂家否认实事,不承认质量有问题.并买通华东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出具不通常理的结论.并在消费者无奈上诉期间,买通朝阳法院,违心制造冤案,违背司法程序,以行政手段采信不具有司法鉴定资格的结论.
具体经过:牌号:京NXU095车型:丰田RAV4 排量2.0 AT版地址:朝阳区某小区院内固定车位
车况:该车于2011年1月7日晚8日左右停回小区固定车位后一直未动。1月10日凌晨1点多,院内保安发现车喇叭开始间歇性鸣响,双闪灯等报警灯开始闪亮,保安到车边查看并无特别情况。此现象间歇性持续至3点多钟。保安描述车后门缝隙处开始着火。车旁居民报110和119。值勤派出所警官二人首先到再场,在车周围并未发现外在可疑情况,后认定并通知车主车辆发生自燃。3点40分左右消防车来后将火扑灭。消防出具的结论是“不排除汽车尾部连接尾灯的电气线路故障引起火灾因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