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内容:
13年一月去韦博中环店做了英语咨询,咨询后感觉自己工作太忙,不适合这样的课程,韦博的教育顾问骗说韦博属于自由课程,以后工作不忙了,随时能上课,如果先付款,能享受年前优惠政策,在诱导之下,一次性付清了32800的学费。 本人工作出差一直很忙,所以一直不敢贸然开课,10月份的时候,韦博更换的第三位教学顾问多次催促我去上OC课,说是了解课程安排,上完之后被告知OC课属于开学典礼,当时觉得被欺诈了,然后翻了合同,发现生效日期是合同签订当日,即13年1月5日,遂感觉从签订之日起,即被诈骗了,遂要求退款,在没有上过一节正式课程的情况下,我的退款要求被韦博驳回,沟通后始终态度强硬不肯退款,咨询了相关的法律规定,发现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合同法》,韦博英语培训在合同中约定不准学员中途退学的条款,属于单方免责的格式条款,加重了消费者的负担,排除了消费者的权益,逾越了法律的基本准则,属于毋庸置疑的霸王条款,本人要求韦博无条件退款并公开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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