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内容:
我们于2013年5月12日与该中介续签租房合同,租期自2013年6月21日至2014年6月20日,租金3700元/月,提前一个月按季支付。
1、该合同为续租,中介仍然收取了1000元的中介费
2、合同约定如我们拖欠房租,每拖欠一天须按月租金的5%缴纳滞纳金,明显约定的比例过大。
我们于2013年8月26日缴纳2013年9月21日至2013年12月20日的租金时,因晚了几天,被要求收取了滞纳金2000元,该金额是按照三个月的租金收取的,有失公平。
3、我们于2013年11月17日支付了自2013年12月21日-2014年3月20日的房租,但被房东告知中介公司并未向房东按时支付该笔款项,并与房东约定如到2月28日仍未支付,则中介公司与房东终止合同。现房东以中介公司未支付为由,要求我们退房。
期间,我们支付了如下费用:押金3700元、从3月1日至20日租金、至6月20日卫生费730元、至6月10日宽带费457元、水卡电卡燃气卡门禁卡押金200元、2013年11月26日强行收取的至6月20日水费400元,以及其他电费、燃气费200元。
现中介公司逐级推诿,拒不退还上述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