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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单位:中国电信及北京公司

投诉内容:
举报中国电信北京公司多年来未执行《信息产业部关于保障移动电话用户资费方案选择权的通知(信部清[2006]630号) 》的文件,阻碍并剥夺了用户的主动选择权,强制并限定用户使用其指定业务,严重的影响到了用户的合法权益。现对中国电信北京公司的这一违规行为进行举报。 本人的号码针对电信运营商拒绝办理携号转品牌业务曾于2008年8月14日向工信部写信举报过其违规行为,10月也收到了北京市通信管理的信访复字【2008】065号回函,要求运营商按对规定给予办理转品牌业务,未果08年底本人再次上访于工信部信访接待室,相关负责人当时协调到了中国电信及北京公司负责人到现场为本人处理问题,此问题09年一直投诉至今未兑现,经多次投诉、申诉、举报仍明知故犯,拒不改正,作为国有企业竟然明目张胆违规,当下工信部在国内已经进行了第二批携号转网的实验如火如荼的进行中北京电信连携号转品牌都无法实现,你让携号转网络情何以堪?连本地网络都无法转品牌转网更何谈?请问这是否是跟工信部的工作方向背道而驰?这么多年来不知相关的监管部门当地的主管机构是否监管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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