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内容:
本人于2012年5月购买华润新鸿基房地产(无锡)有限公司开发的无锡太湖国际社区一街区55栋108单元302室商品房(期房)一套,房屋总价121.4424万元,购房时开发商介绍房屋层高为3米,购房合同标注的层高也是3米。2013年5月房屋具备交付条件,经第三方验房公司检测,房屋层高仅为2.9米。后与开发商反映,开发商也确认层高只有2.9米,但就赔偿事宜一直拖延,经多次协商,开发商只给予房屋总价1%作为赔偿,我们觉得很不合理,层高按百分比少了3.3%却只给总房价1%的赔偿,而且一年来由于无法收房我们只能租房住,又产生了一笔租房费用。我们的要求:1、按照缺少层高的百分比给予房屋总价3.3%的赔偿;2、补偿从2013年5月以来到收房为止我们的租房费用;3、免除从2013年5月到收房为止的物业费。倾尽全家两代人的积蓄买的房子却是这样的结果让人心痛,请315晚会为我们弱势群体讨个公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