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内容:
我的交行卡开通了支付宝快捷支付,并于2014年2月8日存入3600元以在淘宝上购物。2月8日-2月12日,该卡在我手上,我也未告知他人密码,却分8笔被盗共790元,期间我未曾收到支付宝的任何信息。我向支付宝反映并提交凭证后,支付宝却说是通过支付宝平台的网上银行转走的,它不承担责任。支付宝的快捷支付有安全风险,上网查询我才知道这是众所周知的。为何这么长时间都不提醒用户,或及时采取防护措施,反而利用用户的不知情引诱用户开通此项功能?现在出了问题却找理由推脱?据我所知,开通快捷支付后钱转走时根本不走银行。钱虽然不算多,但也是我辛苦积攒的血汗钱。对于快捷支付,支付宝宣传说“网上购物时只需要一张银行卡,无需办理网银,输入支付宝的支付密码即可完成付款,是最安全、便捷、有保障的支付方式。”但现在这种情况与它的当初宣传完全大相径庭!支付宝出尔反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