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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盛在华大玩对赌游戏:多家企业损失惨重

发布时间:2010年06月13日 20:5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羊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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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向不可一世的国际投行高盛陷入“欺诈门”后,麻烦接踵而至。6月9日,澳大利亚对冲基金Basis Yield Alpha Fund向高盛集团发起诉讼,指控其虚报投资产品价值、向该公司兜售了次级抵押贷款相关证券,从而加速了该基金在2007年的倒闭。6月10日,金融时报爆料,称美国证监会SEC再对高盛于2006年售出的20亿美元Hudson MEzzanine抵押担保债券进行调查。对于对冲基金的诉讼,高盛反驳称没有法律依据,原告的实际目的是想转嫁损失;而对于SEC的新一轮调查,高盛则没有回应。

  虽然直到目前,还很难证明高盛涉嫌的欺诈问题,但是,在中国国内一连串涉及商业地产、饮料等行业的企业,因与高盛签订了对赌协议而损失惨重的现象却是不争的事实,也许,中国企业可以从这些典型案例中重新认识高盛。

  案例1

  中华广场

  因对赌协议险被卖

  近日,中华广场将被卖的消息再次传出。有知情人士报料,在广州商业地产领域赫赫有名的中华广场老板邹锡昌,欲售出持有的中华广场物业。虽然昨日邹锡昌否认了这一说法,但是他之前与高盛签订的对赌协议确实导致资金损失惨重。

  中华广场是除天河城、正佳广场外,广州第三大购物中心,总建筑面积约为29万平方米,包括一个楼高10层的购物商场及4层车库、北翼一幢楼高17层的A栋写字楼以及南翼一幢楼高52层的B栋写字楼。其中, 超过6万平方米商场、写字楼物业由昌盛中国持有。作为昌盛中国的董事长,一手打造了中华广场的邹锡昌,不到万不得已不会舍得将其卖掉。

  故事的开始正是由于与高盛的对赌协议引发的。2006年12月18日,为筹备上市,昌盛中国与高盛旗下创投基金签署对赌协议,向创投基金发行2500万美元可赎回可转换债券,利率为7%。双方约定,若昌盛中国没有在债券的年期内进行首次公开发售,创投基金可要求邹锡昌按预定的价格购买其所持全部可赎回可转换债券。该债券的年期原为一年,后延长至2008年12月18日。另外,若昌盛中国未能在年期内偿还本金,该项可转债的利息便按每年21%计算。

  2007年11月19日,昌盛集团为购买广东中山市中山广场35万平方米一、二期项目,又向香港苏格兰皇家银行签订了用以结清土地使用权的贷款协议。本金为6.48亿港元,利息按每年13%计算。

  由于金融危机,导致2008年底昌盛中国上市搁浅遭遇财务困境。邹锡昌不得不折价卖出中山地块,并曾经试图卖掉中华广场。2009年8月,邹锡昌将中华广场整体租赁给海印集团14年。

  据悉,在折价转让中山土地后,邹锡昌已在2009年5月将高盛、苏格兰银行全部欠债利息还清。“当时对于上市太乐观,以为拿到钱就能上市。”邹锡昌事后面对媒体时反省自己的决策,投行当时天天讲上市融资的好处,“但现在回头来看,中国企业不应轻易接受外行的投资,他们是慢性毒药。拿他们的钱,就要考虑到最坏的后果。不管是风险基金还是可转换债,这些国外投资者是以获取最大利益为前提,提出的条件太苛刻,凭什么以2500万美元就占12%的股份,不然就要还20%多的利息,条款根本不合理。”

  出租中华广场后,邹锡昌曾表示,未来将在广州打造一个6万平方米的商业项目。公司还将专注太原、武汉和天津的地产项目。但是近日,有知情人士透露,邹锡昌出于资金的需求,已经与一些投资者接洽探讨卖出中华广场的方案。“邹锡昌当年建中华广场差点破产,其持有的中华广场物业每年的租金超过1.4亿元,可以说是其稳定的收银机。如果不是当年与投行的对赌协议等错误,他不致走到今天的地步。”该人士分析。不过,邹锡昌昨日表示,目前没有计划卖出中华广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