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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店租铺要签长期合同需注明可转租

发布时间:2010年06月18日 12:32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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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手房东与一手房东的租赁合同上要明确注明“可以转租”。

  租客要确定自己与“二手房东”签订的租赁期限不能超过“二手房东”与一手房东租赁合同的剩余期限。

  租客要查看商铺的产权资料,最好前往房管局查询该产权资料是否真实,此外还要查看一手房东与二手房东之间的租赁合同,以及一手房东和二手房东的身份证明。

  刘小姐在黄埔的一个社区街道上做服装生意,这家店是半年前从 “二手房东”那里租来的,当时“二手房东”与刘小姐签订的租赁期限不到一年,但“二手房东”口头承诺租约到期后会跟她续约。第一次做生意的刘小姐信以为真,缴纳了两万多元的转让费将这一铺面租下,这个价格跟周边租约长达3、4年的铺面转让费差不多。

  开店之初要签订长期合同

  然而当刘小姐转让铺面时,前来咨询的人都要求与“二手房东”签订至少2-3年的合同才愿意接手。刘小姐只好跟“二手房东”商量,得到的结果却是,“二手房东”与“一手房东”之间的合同到年底就到期了,因此根本不可能签订长期合同。

  另一方面,即使到期后“二手房东”和“一手房东”成功续约,刘小姐也必须再缴纳一笔2万多元的转让费才能与“二手房东”续约。现在刘小姐陷入了两难境地,如果目前转租的话,由于租期只剩半年,几乎没有人愿意接手;如果不转租的话,当半年后合约到期,自己还要缴纳一笔转让费。

  邱先生也是一位二手房东,他告诉记者,一般来说开店之初都要签订较长期的租赁合同。主要是开店之前需要进行装修,投入成本很大。此外,如果租赁期限只有几个月或者一年的话,等到生意刚好起来就没有办法经营了,还要损失一笔装修费。

  易春秋律师事务所刘辛律师表示,租客首先要确定“二手房东”有权利进行转租,以保护自己的权益,以后免于纠纷。要满足这一点首先二手房东与一手房东的租赁合同上要明确注明“可以转租”,此外二手房东与租客的租赁合同中也要承诺自己有进行转租的权利。

  此外为了保证“二手房东”能够履行合约,租客要确定自己与“二手房东”签订的租赁期限不能超过“二手房东”与一手房东租赁合同的剩余期限。并且租客与“二手房东”的合同中要注明赔偿方式,保留好今后缴纳房租的证据,转让费的收据,以及进行装修的单据。

  如果由于“二手房东”的原因造成合同不能履行,租客可以向“二手房东”索赔。在这个过程中,租客要查看该商铺的产权资料,最好前往房管局查询该产权资料是否真实,此外还要查看“一手房东”与“二手房东”之间的租赁合同,以及一手房东和二手房东的身份证明。

  了解“二手房东”个人信息防“走佬”

  记者了解到,曾经就出现过一些这样的案例,“二手房东”与“一手房东”之间的租赁期限只剩下一、两个月,但“二手房东”伪造了一份剩余期限还长达几年的合同,且合同上注明的租金特别低,这吸引了一些租客缴纳了高额的转让费,但“二手房东”收了转让费后就立即“走佬”。

  “为避免这样的情况出现,还应该特别了解二手房东的个人信息”邱先生告诉记者。如果二手房东是本地人的话,“走佬”的可能性相对较小。此外,还可以跟周边的商户进行了解,如果“二手房东”在附近拥有房产,以及正在经营的较为大型的项目,这样“二手房东”收完转让费立即“走佬”的可能性也会相对较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