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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经营者可以涨价但不得串通

发布时间:2010年07月19日 22:3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CCTV-经济信息联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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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监督司有关负责人18日介绍,近日公布吉林玉米中心批发市场有限公司等企业召集国内上百家绿豆经销企业开会,串通涨价、哄抬绿豆价格的录音,目的是将事实真相公布于众,教育广大经营者守法经营,不得串通涨价。

    今年7月1日,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国家工商总局联合宣布,吉林玉米中心批发市场有限公司等多家企业因去年10月召集国内16个省区市上百家绿豆经销企业开会,串通涨价、哄抬绿豆价格,被物价部门处以50万元至100万元不等的处罚。

    发展改革委公布的上述录音显示,今年上半年绿豆价格暴涨同一些企业和个人散布绿豆涨价信息、串通涨价等行为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除国家定价的少数商品外,经营者可以自主调整其经营商品或服务的价格,但不得串通相关企业,哄抬物价。发展改革委价格监督司有关负责人说,经营者“涨价可以,但不得串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