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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统计局长谈房地产市场:寄望强劲反弹很不现实

发布时间:2010年07月26日 08:33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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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国住房制度改革十几年来,房地产业获得了蓬勃的发展。这对改善民生、拉动经济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去年年底到今年一季度,部分城市出现了房价上涨过快的现象,引起了社会的强烈反响。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今年1月7日和4月17日国务院相继发了两个重要通知。这是完全必要和非常及时的,并已经有效地遏制了房价过快上涨的势头。但在市场上仍存在等待观望心理,不少人对房地产市场的下一步发展趋势看不太清楚。我认为,为促进我国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必须解决几个认识上的问题。

  一、“住有所居”还是“居者有其屋”?

  党的十七大提出“住有所居”,意即要让每个人都能有房子住,而不是“居者有其屋”,就是说并非强调每个人都要拥有自己所有权的住房。美国1974年8月制定的《住宅与社区发展法案》,提出在社区多盖房子卖给低收入的人,当时美国拥有所有权住房的居民只占63.3%。从2001年以后大力发展房地产业,直至这场金融危机爆发之前,这一比率才提高到 68%。提高这4.7个百分点付出了极其沉重的代价。尽管美国产生这场百年一遇的金融危机原因非常复杂,但毕竟是由次级房贷泡沫破灭引发的。我国当前人均 GDP只有美国的1/14,要实现“居者有其屋”、人人都要拥有所有权的住房实在是为时尚早。

  二、用“一条腿”走路还是“两条腿”走路?

  解决我国居民住房问题究竟该走什么路子,是用“一条腿”走路还是“两条腿”走路?

  在住房制度改革之前,城市居民从普通老百姓到高级干部都不买房,是实行计划经济的公房配给制度,即廉价的公租制度。房改以后,除了极少量廉租房以外(目前,保障性住房的投资额只占整个房地产投资的约3%),几乎都实行了商品房制度,基本上是通过市场购买商品房来解决新的住房需求。但实践似乎已经证明,完全依靠市场调节的商品房制度难以解决实际需求,因为有相当一部分中低收入群体、年轻人是买不起商品房的,住房公积金需要积攒许多年后才能派上一点用场。所以,先住公租房对相当一部分居民特别是年轻人是不可避免的一个过渡阶段,实行商品房和公租房两种制度共存,用“两条腿”走路是必然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