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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规范广播电视证券节目

发布时间:2010年08月04日 08:09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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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资格“荐股高手”将被叫停

  昨天,证监会下发《关于协同做好广播电视证券节目规范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证监局按照辖区监管责任制,协同地方广电管理部门规范广播电视证券节目。通知明确规定,无资格“荐股高手”“操盘手”参加证券节目将被叫停。

  《通知》要求,各证监局建立健全辖区证券节目监测机制,积极配合广播电台、电视台做好参与证券节目的机构和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加强对证券信息类产品广告的审查,及时协调广电管理部门处理证券节目及证券信息类产品广告不规范问题。

  《通知》严格禁止无证券投资咨询相关资格的机构和人员以“资深人士”、“荐股高手”、“投资专家”、“操盘手”、“荐股大赛”等名义或形式参与证券节目,对具体证券的价格走势、分析预测作出评论或者作出投资建议,变相招揽客户,非法从事证券业务,操纵证券价格;严格禁止无证券投资咨询相关资格的机构和人员,借用、冒用他人业务资格参与此类节目;严格禁止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出借或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使用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或者为其提供便利。

  此外,该《通知》还要求证监局会同地方广电管理部门和广播电台、电视台,引导辖区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积极参与广播电视证券节目,传播证券信息,普及证券知识,宣传政策法规,提供客观、独立、专业的市场分析,加强风险提示。

  市场分析认为,《通知》是证监会对国家广电总局加强广播电视证券节目管理工作的有力支持。近两年来,一些不法分子利用广播电视证券节目开展非法证券活动,进行“抢帽子”交易操纵股票价格,诈骗投资者钱财,利用虚假夸大信息违规开展营销活动。个别广播电台、电视台出租转让节目时段,对参与证券节目的机构和人员资格把关不严,节目存在片面、夸大、虚假内容,证券信息类产品广告以误导方式招揽客户。据了解,国家广电总局近期也下发了《关于切实加强广播电视证券节目管理的通知》,要求广播电视证券节目不得进行商业化合作,进一步明确规范证券节目要求。(记者敖晓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