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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0年08月12日 13:53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新京报
本报讯 (记者 钟晶晶) 国家发改委昨日在其网站上披露,将加强对电煤合同履行检查。
此前,6月25日发改委下发通知,要求主要煤炭企业切实履行煤炭合同维持煤价稳定,不能带头涨价。发改委昨日发布消息说,发改委经济运行局近日会同铁道部、交通部、煤炭运销协会等单位在贵阳召开了2010年煤炭合同履行检查工作会议,会议明确下一步将加强对电煤合同履行检查。
发改委表示,要求下一步各地经济运行、煤炭产运需主管部门及企业,采取有效措施,切实解决合同履行中存在的诚信意识差、兑现率偏低问题。
电煤合同为煤炭企业与发电企业在上一年签订的下一年的煤炭用量和价格合同,为缓解煤价上涨给发电企业带来的成本压力,缓解电价上涨的压力,这一合同价格一般低于市场煤价。
在6月25日发改委通知下发后,7月份电煤价格已经出现了下滑态势。秦皇岛港的数据显示,8月9日,5000大卡动力煤的报价为625元-635元每吨,较上周价格下跌10元每吨左右。
一位地方电力企业的高管对记者表示,企业一直与神华和中煤这样的央企合作,大型央企的兑现率还是不错的,但市场价格太高的时候,兑现合同的难度也要大一点。他表示,受到秋季来临以及政府控制高耗能产业等因素影响,目前企业对煤炭需求预期也在下降,也不支持煤价继续走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