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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投资初定30%上限 企业年金暂不放行不动产、PE

发布时间:2010年08月20日 07:4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CNTV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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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继保险资金股票投资比例上限提高后,企业年金也有望迎来股票和债券投资上限的上调。

  记者昨日独家获悉,企业年金主管部门关于《企业年金基金监督管理办法》的修订正在进行中,一位熟悉讨论稿的人士表示,讨论稿不仅对企业年金监管进行了规范和细化,还对投资比例进行了大幅调整,企业年金股票投资比例有望从20%提高至30%,固定收益类投资则由50%提至95%,而对于外界热传的不动产和PE投资,该人士表示,企业年金则暂无进入计划。

  据了解,目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在会同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等相关部门进行讨论,新的管理办法有望年内出台。

  股票、债市投资上限提高

  2004年5月1日实施的《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3号)一直是企业年金管理的“根本法”。此轮修订中,投资比例政策涉及两项重要变动。

  截至去年底,33家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完成企业年金规模2525亿元。根据保监会数据,截至今年6月底,平安、太平、国寿、长江、泰康等5家养老险公司受托和投资资产额分别达到834.64亿元和605.85亿元,企业年金缴费为150.9亿元。

  知情人士透露,讨论稿中,企业年金对固定收益类的投资上限将由50%大幅增加至95%。而2004年版的试行办法规定投资银行定期存款、协议存款、国债、金融债、企业债等固定收益类产品及可转换债、债券基金的比例,不高于基金净资产的50%。

  另一个重大变动是,讨论稿删去了原试行办法中关于“投资股票的比例不得高于基金净资产的20%”的文字,保留了“投资股票等权益类产品及投资性保险产品、股票基金的比例,不高于基金净资产的30%”的规定。

  知情人士告诉记者,之所以大幅提高固定收益类投资比例,是因为以前设定的比例易造成公司手中货币资金过多,不利于增加投资收益。

  根据原试行办法,企业年金在固定收益和权益类的投资比例上限为80%,剩下的20%为活期存款、现金等货币资金,如果股票市场跌宕致公司减仓,无形中更增加了货币资金比例。

  一位养老险公司人士告诉记者,相对于股票投资,他们更重视债券等固定收益类投资比例的提高。

  “投资比例改变后,进可攻,退可守,不需要将效益低的货币资产被动留存,通过资金在股市和债市进行有效互补,也可使投资收益更加稳健。”这位人士表示。